(网经社讯)7月24日消息,据《红星新闻》报道,2025年10月至2026年1月期间,湖南衡山,谭某某频繁在电商平台下单购买榴莲、车厘子等高价水果。收到货物后,谭某某并未正常食用,而是通过AI修图软件伪造水果变质、发霉的虚假图片,并将这些伪造的图片作为“证据”提交给电商平台客服,谎称收到的商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,申请“仅退款不退货”。
为规避账号被自动识别为恶意退赔,谭某某通过境外加密通讯软件,非法购买多个已实名认证的平台账号,分别下单水果,并更换不同支付账号进行付款。
平台基于对消费者权益保护规则,同意了谭某某的退款申请。谭某某在成功获得退款后,并未将货物退回,而是将实际完好无损的榴莲、车厘子通过其他社交媒体等渠道对外销售变现。
据网经社数字零售台(DR.100EC.CN)获悉,2026年1月,电商平台通过大数据监测发现,多笔仅退款订单的收货地址都在同一处。之后,平台工作人员向警方报案。公安机关很快将谭某某抓获。
经查明,谭某某在短短四个月内累计下单100余笔,骗取60个9至10斤重的金枕榴莲和5箱5斤重的5J车厘子,经衡山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,涉案水果总价值1.6万余元。侦查终结后,警方将该案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。
湖南省衡阳市衡山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,谭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在明知所购生鲜货品完好无损的情况下,仍借助AI技术伪造商品瑕疵,虚构售后事由骗取平台全额退款。其客观上实施了批量下单、技术造假、虚假售后、转卖套现的连贯诈骗行为,涉案数额较大,已构成诈骗罪。
同时,法院查明,谭某某曾两次因诈骗罪、盗窃罪被判处刑罚,系累犯,依法应当予以从重处罚。鉴于谭某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构成坦白,且自愿认罪认罚、全额退缴了涉案赃款,法院依法对其予以从宽处理。
综合被告人谭某某的犯罪事实、情节及认罪悔罪表现,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。一审宣判后,谭某某认罪服判,未上诉,判决已生效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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